1960年8月15日,刚果宣告独立,定名为刚果(布)共和国,采用国旗为长方形,长与宽之比为3:2。由绿、黄、红三色构成。一道黄色宽带从旗地左下角斜过旗面中央主旗的右上角。旗地左上角部分为绿色,右下角部分为红色。绿色象征森林资源及对未来的希望,黄色代表诚实、宽容和自尊,红色表示热情。 1969年12月31日,刚果国名改为刚果人民共和国,国旗改为一面红旗,旗面左上方绘有一颗五角星及锤子、锄头和棕榈枝。1990年刚果实行政治多元化,定期实行多党制,将劳动党改为群众党,取消其领导地位。1991年1月全国人民议会通过宪法修改案,恢复独立时采用的国旗。